權力論:邏輯邪32/66
 
普世只剩一種價值:民主,權力有啥好討論的?
 
是嗎?那如今普世橫行地怎是:民粹!就好像福山在《歷史的終結》預言、蘇聯瓦解後全球將只剩資本主義的自由經濟和民主政治,2010年美式資本主義所導至的全球金融危機和伊斯蘭革命,卻証實了Huntington在《文明衝突論》悲觀地認為不可在全球非西方尤其伊斯蘭地區推動自由民主,而只能遏制之以保護西方的民主及耶教文明。這一切皆源自人對權力邏輯邪之無知,為避免呆歹,瞧下屎上最無情無義的阿楨屍哲,對權力之理性專業事實戲(謔評)論:
 
  權力(power)、權利(right)、權威(authority)、特權(privilege)、極權(totality)等是複雜且眾說紛云的概念。
  權力本指力量,故權力存在於任何存有。可是因學術分科的結果,權力成為政治學探討政治上爭取、分配和維護具有支配、命令和給予他人的一種力量。
  因權力是不平等的,故權力的施展要有其強制性國家機器(軍隊、警察、司法),和與其匹配的意識形態國家機器(宗教、教育、規範),將權力合理化成具正當性,韋伯稱之為權威。
  傅柯以其權力解構主義──權力是種話語和知識──來批判傳統將權力視為政治性及壓抑否定性,而知識則是客觀中性的。他認為權力就是種具有生產性及宰制性的知識。
  就歷史而言,西方從古希羅開始便重視權力關係,並將之合法正當化成權利。反之,中國從古甚至今仍不重視權力。君不見號稱已民主自由、主權在民的台灣,為政者和知識分子還口口聲聲自稱天下為公無私無欲,並批他人爭權奪利專搞特權。殊不知,不只政客,知識分子(尤其自由派)更是憑著聲望特權爭權奪利於學官政社文化各界。
  就思想而言:一、Weber將權力看成,為了達成國家、社會或個人的某一目的之一種強制性或暴力性的工具。此權力觀隱含了強制性暴力性的工具,而忽略了其強暴性和合法性的危機。二、Arendt強調在古希羅民主共和時代的市民政治、和資本主義之前的民族國家,存在著一種不以爭取個人利益或侵略他國,而是公民在自由的公共領域(論域、空間),以一種透過理性溝通去除任何國家和政府外力干涉之後,所得到結構稱為權力。三、Habermas以其溝通理論為判準,認為在理想的溝通言境中,透過理性溝通所形成的共識,此種權力本身便是目的而非工具。
  以上三種皆謬,公共論域和理想溝通均是實際不存在的霸權論述。台灣的民間社會和公共論域亦有此謬,故有些激進和想合理化者,便倡言在不平等不正義的台灣,唯有靠非理性的激進反抗才能達到理性的公共論域,而那些自由主義和後現代主義者,便在弱勢者正義、反抗、顛覆、和公共烏托邦等的芻化下,未能對其批判而成為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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