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民社會:邏輯邪49/66
 
Civil Society係啥米碗糕
Civil 市民?公民?民間?文明?
Society 社會?團體?NGO組織?
譯的傻傻分不清
 
為撕開社運團體所嘶「公民」「公益」「公義」「公視」乃「私」,屎上最無情無義的阿楨屍哲,依理性專業事實戲(謔評)論如下:
 
  西方文明源自古代希臘城邦,自然將少數的城市之民Civil 等同於文明和公民。中世之後,新興市民階級為強調自利性與國家政府的對抗性,自然以Civil Society市民(公民/民間/文明)社會自居!(難怪偽雞百科的【公民社會】條會正名「市民社會」為「公民社會」!)
  黑格爾便從自利性和宰制性下手,他認為市民社會是以市場法則的自私、自存及自滿等所組成,故其成員並非一真正的統一體而是合夥人關係。黑對市民社會的批判和強調國家的自主性是有其洞見的,後來的新馬便受其啟發。
  依馬克思尤其恩格斯的歷史唯物論,無產階級革命只能發生於西方資本主義社會,但事實卻相反,發生於尚處前資本主義社會的俄國,這為何?義大利的新馬克思主義者葛蘭西首先提出原創性的解釋。他將市民社會和國家三分成:經濟性的經濟社會、政治性的國家政治社會、及以文化為主的文明社會(Societ a Civile)。他認前者是下層的生產交易關係,後二者乃統治者的二種統治工具。就當時的俄國而言,因國家壟斷了文明和經濟社會,故十月革命以運動戰摧毀了國家機器之後,革命便成功。但西歐的文明和經濟社會並非國家所能壟斷,而是資本主義將其功能和特質,除運作於國家機器之外,還深藏於文明和經濟社會。尤其文明社會因屬抽象深層的意識形態,故無產階級革命必須訓練具有共產主義意識形態的知識分子(即革命精英幹部或職業革命家),由他們在文明社會以陣地戰方式奪取文化霸權如工會、學校、文化機構、媒體、宗教團體……等。法國的新馬阿杜塞就以葛論為基礎,為突顯國家對政治和文明社會的宰制而將這些均稱為國家機器,並將之區分成壓迫性的國家機器(如政府、軍隊、警察、法院及監獄,靠的是強制性暴力,以壓制不受馴化的人民)和意識形態國家機器(如宗教、學校、法律、工會、大眾傳播、家庭及各式文化機構,靠的是平時的馴化)。
  葛阿上論直接間接地影響台灣,由台灣民間社會運動和文化批評、不論自覺(如新潮流《到獨立之路》的運動戰陣地戰,如「機器戰警」叢書和《島嶼邊緣》視文化批評為一種戰爭機器)或不自覺(這方面更多,包括李政權的生命共同體、社區文化、文藝季、經營大台灣建立新中原、心靈改革、教育改革,還有陳政權下的各種文化台獨運動,以及反馬政權的新公民運動如台灣農村陣線等民進黨的同路人或外圍組織)、均由上自中研究下至地方草根的知識分子擔綱赤裸裸地展現各種國家機器的爭奪,可知台灣民間社會運動的宰制性大於自主性。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阿楨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