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邏輯:邏輯邪58/66
 
屎上最無情無義的阿楨屍哲,依理性專業事實戲(謔評)論「文化邏輯」如下:
 
國家最好不要有任何意識形態政策,故宗教、教育、文化……等部都應廢!
要的話也不應均養一群文化廢物和流氓,而應依藝術和市場機制優勝劣敗!
 
濕人的文化邏輯是很合理性專業事實
但不合呆歹灣藝文界理盲濫情之現實
首先 姓馮叫鴻的詩人會跳出來大罵
文化邏輯純屬阿楨夢想家之夢遺意淫
後現代那還有啥藝術機制來分配補助
其次 這些文化人雖是廢物但有廢品
很要求文化政策的品質怎能容忍數量
雖是文氓但是很懂得文鬥之文化打手
 
旣要被包養又要當主人 這簡直是
一面賣藝一面要牌坊 難怪會搞出
【文化元年宣言】矛盾的九大要求
 
5. 要求正視藝文多元性,均衡藝文預算分配
(但由誰決定預算之分配?即使在民主國家,最終還是民粹決定政府預算!政府補助團體要求效益,當然以知名度大和得獎多的大團體為首選,願意推廣藝術的企業,更是!小團體自然難得到補助。即使接受到補助的大團體,也永遠覺得資金不夠。台灣的藝文界表面很清高,暗地裡卻不斷爭錢奪利!)
 
6. 要求文化政策重視「培養文化生產者」
(宣言旣反對文化創意產業,又把藝文產品當成文化產業,把藝文工作者當成文化生產者。旣談產業就要談產值,就要談獲利,如英國文化部,目的就在發展文化創意產業。政府的文化政策應該以服務全民為目的,不是為了培養「文化生產者」之利益。)
 
7. 要求文化政策制定與執行均受全民監督
(但由誰代表全民?即使在民主國家,最終還是民粹決定議會質詢!)
 
9. 要求終結文化建設的閒置浪費與畸形發展
(小團體得不到補助,只能希望多建展演空間,但是公家建再多的劇場都不可能專屬某個團體,結果養出更多蚊子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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